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中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1、说明
  上海化工研究院(评价单位)受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对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中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调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法规及规定,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化工研究院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删除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化工研究院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送环保部门审查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已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中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调整
  (2)项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工业园区(潘泾路2999号)
  (3)项目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4)项目建设内容:组建多功能实验中心、中试中心、新增开发新产品研究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其产品及规模:紫外固化油墨和紫外固化涂料产量分别为48t/a。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环境风险可接受;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报告书:见链接
  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与本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问题)

  5、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工业园区(潘泾路2999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电话:50551001-8305;
  传真:50321726-8966; E-mail:zhang.wuxue@phichem.com.cn

  6、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化工研究院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6号
  (3)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8号楼
  (4)评价机构联系人:朱先生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21-52815377转1686; 
  传真:021-52806111; E-mail:sricieia@kyd-eng.com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网站提交意见、向环评机构发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8、信息发布的有效期
  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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